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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煤炭生产、流通成本和价格调查

2021-10-22 17:49:00453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不仅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也对冬季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和群众温暖过冬产生不利影响。
为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组织开展煤炭生产、流通成本和价格专项调查,详细了解煤炭生产企业成本情况、销售价格,贸易企业煤炭购进和销售价格,煤炭流通费用,用煤企业采购价格等相关情况。

 

保供稳价措施频出,煤价能否乘势下行?

(1)国家发展改革委至曹妃甸港及秦皇岛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赴曹妃甸港及秦皇岛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司分别现场组织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投集团等相关企业,以及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国能集团等相关企业展开座谈,了解当前供需形势,要求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导组一行实地督导了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督导组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2)四大煤炭集团作出稳价保供承诺
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公司、中煤集团、晋能控股集团、伊泰集团就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稳价做出郑重承诺:今冬明春供暖季期间,环渤海港口下水的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动力煤平仓价在1800元/吨以下;50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在1500元/吨以下;4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在1200元/吨以下;上述煤种之外的高卡动力煤价格不超过 2000 元/吨。
(3)内蒙古:在10月19日坑口价的基础上降价不低于100元/吨
10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在鄂尔多斯市召开煤炭保供专题会议,传达学习10月1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国家发改委召开座谈会指示精神以及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关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增产稳价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会议有关要求,全力增产保供稳价。鄂尔多斯煤炭协会牵头组织,广大煤炭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诺从2021年10月21日18时起,已签订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的,要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未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市场煤要在10月19日坑口价的基础上降价不低于100元/吨。要充分发挥煤炭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煤炭价格回归理性,促进煤炭市场平稳运行,为全国能源增产稳价做出贡献。